天津男子張凡(化名)被指為騙保,在泰國普吉島殺害妻子。今年1月,張凡被普吉府檢察院以“蓄意謀殺罪”控至普吉府法院一案,又有最新進展。今日(2月14日),新京報記者從權(quán)威人士處獨家獲悉,由天津警方向普吉府警方提供的張凡涉案證據(jù):張凡曾偽造妻子簽名,投保11份,保險額總價值2676萬元。這些證據(jù)將在第一次庭審時,由普吉府檢方提交至普吉府法院。
2018年12月13日上午,張英(化名)父母與其他親屬一同前往濱海新區(qū)永定塔陵。按照當?shù)亓曀祝斕焓菑堄⒌?ldquo;五七”。新京報記者 王飛/攝
天津警方:涉案保單總額2676萬元
天津市公安局出具的“張凡涉嫌保險詐騙案(涉案保單)”明細目錄顯示,張凡曾以自己和妻子張英(化名)的名義,在11家不同保險公司購買大額保單,投保額274649元,保險額總價值2676萬元,被保人顯示均為“張英(化名)”,受益人均指向“張凡”,險種涉及11種。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上述11份保單的投保時間,集中在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0月9日,即事發(fā)前幾個月。同年10月29日,張凡妻子張英的尸體,在普吉島一家位于懸崖的度假酒店房內(nèi)泳池里被發(fā)現(xiàn),附近無監(jiān)控覆蓋。
此外,根據(jù)家屬提出的其他6家疑似張凡曾投保的保險公司,民警到這6家人壽公司總部調(diào)取相關(guān)保單信息,經(jīng)查詢,未發(fā)現(xiàn)有效保單合同。
男方聘請?zhí)﹪蓭熥鰷p刑辯護
另據(jù)一份由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出具的文件檢驗鑒定書顯示,由天津市濱海新區(qū)公安局塘沽分局刑偵支隊一大隊送檢的7份檢材(注:張英名下7家不同險企的7份保單),與樣本上寫有的字跡(注:“張英”),不是同一人所寫。另有一份檢材(注:保單)上3處需要檢驗的“張英”姓名字跡,與樣本上寫有的字跡是同一人所寫。
今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從受害者張英的泰國代理律師處獲悉,法院約原告方(檢方)和被告及其律師于2月18日到庭,協(xié)商第一次開庭時間。此前,原定于2月6日確定第一次開庭時間,因張凡否認“殺妻為騙保”的指控,法院遂調(diào)整到了2月18日。此前,泰國警方和檢方已以“蓄意謀殺罪”起訴張凡,若罪名成立,其將被判處泰國最高量刑,即死刑。
今日下午,張英親屬向新京報記者透露,被告人張凡的父母已在泰國聘請了當?shù)貙I(yè)辯護律師,他將在此案庭審中,為張凡做減刑辯護,即否認泰國檢方對其“蓄意謀殺”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