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淀法院網消息,因認為“短視頻人氣助手”軟件及“melon_block”微信公眾號針對快手平臺提供快手粉絲、播放量、評論數據等刷量服務構成不正當競爭,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將運營商重慶香瓜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100萬元,并在“短視頻人氣助手”軟件及“melon_block”微信公眾號刊登聲明,消除影響。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快手公司訴稱,其是國內知名短視頻、直播軟件,是一個為用戶提供記錄生活、分享生活的短視頻平臺。快手為用戶提供了一種付費推廣服務“粉絲頭條”,即用戶可以通過購買粉絲頭條服務將在快手平臺發(fā)布的內容進行推廣而增加視頻的曝光度??焓值挠袃斖茝V服務符合快手用戶的需求,是快手平臺正當的商業(yè)運營模式,該服務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規(guī)定的合法經營活動,由此獲得的收入是快手的合法收益。同時,快手平臺的粉絲量等經營數據是其運營決策的重要商業(yè)數據支撐,對于快手經營具有重要意義。而香瓜公司運營的軟件“短視頻人氣助手”及“melon_block”微信公眾號,通過用戶現金充值積分,再以積分直接購買針對快手平臺用戶的虛假粉絲量、視頻播放量、雙擊量及評論次數等多種服務,其行為嚴重破壞了快手平臺的正常經營機制,直接影響原告有償推廣服務及其收益,構成不正當競爭。
原告快手公司認為,其投入巨大成本經營宣傳快手平臺及“粉絲頭條”,香瓜公司為謀取不法收益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了其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