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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如”因裝修導致鄰居房屋漏水 被起訴索賠

據(jù)海淀法院網(wǎng)消息,稱鄰居委托“自如”裝修導致自家房屋漏水,白女士、王先生以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為由將鄰居魏先生和北京自如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賠償維修費、在外租房費等共計2萬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白女士、王先生訴稱,鄰居魏先生將其房屋委托給自如公司管理,自如公司將房屋裝修后出租。2018年10月供暖季試水期間,鄰居魏先生房屋內臥室暖氣漏水,導致原告房屋門廳入口處地面積水,門廳一側墻壁大面積滲水,南次臥、北次臥和客廳三房間屋頂漏水。事件發(fā)生后,原告與自如公司業(yè)務員取得聯(lián)系,自如公司處理了地面積水并對房屋進行了維修。但由于房屋滲水后短期內無法發(fā)現(xiàn)并確定受損部位,故原告與業(yè)務員口頭協(xié)商,供暖一月左右再根據(jù)房屋受損情況確定賠償或維修方案。

2018年12月起,原告采用電話、微信及面談方式,與自如公司就房屋維修及賠償問題進行多次協(xié)商。自如公司提出,可由自如公司負責對原告房屋的維修。但原告認為,其房屋原先裝修公司所用部分材料為內部專用材料,無法從市場渠道購得,由自如公司維修無法保證維修部位與其余部分一致;且如由自如公司維修,原裝修公司承諾的質保無法延續(xù),故未認可自如公司維修方案。后原告請原裝修公司對房屋進行損失評估并出具維修方案,但該方案與自如公司協(xié)商未果。故原告起訴至法院。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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