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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涉抗病毒藥物研制信息內幕交易案作出判決。法院以內幕交易罪判處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00萬元。此案傳遞出嚴懲內幕交易維護市場秩序的信號,同時警示內幕信息知情人要自覺守法,繃緊安全弦。
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是近年來我國證券領域治理的顯著特點,并且治理力度不斷加大。去年中辦國辦印發(fā)《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要求健全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體制機制,提高執(zhí)法司法效能。相關部門加強依法嚴厲查處大案要案,緊盯重點領域內幕交易,向市場傳遞“零容忍”明確信號。
分析內幕交易案易發(fā)原因,主觀上看,是內幕信息知情人及相關人員知法犯法,利欲熏心,存在僥幸心理,缺乏職業(yè)操守;客觀上看,源于內幕信息管理制度不健全、規(guī)定落實不徹底以及違法成本低、打擊有難度。
對此,首先要以鮮明政策導向為引領,持續(xù)推動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資本市場生態(tài)。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為加快建設全國統(tǒng)一大市場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其中再次從“支持發(fā)展統(tǒng)一的資本市場”的層面予以強調,要依法嚴懲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金融領域犯罪,為金融市場健康發(fā)展保駕護航。
其次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將依法嚴懲內幕交易犯罪與建章立制相結合。一方面,要從嚴、從重、從快處置違法犯罪行為;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強內幕信息管理,從源頭堵住內幕信息泄露,防范“市場舞弊”行為。如建立內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從法律層面進一步明確內幕信息認定標準,以及根據不同交易情況確定知情人范圍。
再次要通過一系列“治標”舉措,夯實資本市場健康發(fā)展“治本”之基。內幕交易極大損害了投資者的公平交易權。通過嚴密制度保障,嚴格監(jiān)管執(zhí)法,讓不法分子無機可乘。維護好公平交易秩序,市場優(yōu)化配置資源的功能才能充分發(fā)揮,投資者才有可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公平、公正、公開地競爭。(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