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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ST中捷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jiān)管局送達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浙江證監(jiān)局擬決定對上市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總經理周海濤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此前,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送達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截至2月21日收盤,ST中捷股價報1.76元/股,總市值12.1億元。
擔保金額遠超公司凈資產
根據(jù)浙江證監(jiān)局下發(fā)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17年6月27日,廣州農商行、華翔投資分別與國通信托簽訂《國通信托·華翔北京貸款單一資金信托合同》(簡稱“信托合同”)、《信托貸款合同》。上述合同約定,國通信托受托管理廣州農商行25億元的信托資金(具體數(shù)額以實際交付為準),將信托資金用于向華翔投資發(fā)放不超過25億元的信托貸款,貸款專項用于華翔投資補充流動資金,信托期限為48個月。
同日,在未經審議程序的情況下,ST中捷與廣州農商行簽訂《差額補足協(xié)議》,約定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廣州農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約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還款日以及信托提前終止日)未能足額收到信托合同約定的投資本金或收益時,ST中捷應向廣州農商行承擔差額補足義務;ST中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周海濤在《差額補足協(xié)議》上簽字,并安排加蓋公司公章。
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廣州農商行分別將信托資金15億元、10億元劃轉到國通信托;國通信托分別于同日向華翔投資先后發(fā)放信托貸款15億元、10億元。
《差額補足協(xié)議》簽訂時,ST中捷為華翔投資提供擔保的本金金額為25億元,占公司2016年度凈資產的240.56%。2017年6月末至2020年6月末,擔保本金期末余額均為25億元,分別占公司2017年半年度凈資產的251.38%、2017年度凈資產的264.51%、2018年半年度凈資產的259.24%、2018年度凈資產的357.61%、2019年半年度凈資產的373.41%、2019年度凈資產的352.73%、2020年半年度凈資產的359.39%。
直至2020年11月6日,在收到廣州農商行要求公司承擔償還責任的函件后,公司才發(fā)布《關于重大事項的公告》,披露了前述事項。
原總經理已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浙江省證監(jiān)局認為,周海濤作為時任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在上市公司未履行審批程序的情況下,簽署對外擔保協(xié)議并事后隱瞞;作為時任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對公司2017年半年報至2019年半年報等相關定期報告進行簽字確認,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周海濤是上述公司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ST中捷近日剛剛公告,2023年2月15日,公司于公安司法機關獲悉,公司原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周海濤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臺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周海濤自2019年12月11日起未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ST中捷在公告中提示風險稱,根據(jù)謹慎性原則,結合律師、年審會計師意見,公司決定對2022年度合計補提預計負債4.22億元。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為1.12億元,補提后可能會導致公司2022年末凈資產為負,最終具體會計處理結果及影響金額以年審會計師審計后的數(shù)據(jù)為準。
根據(jù)公司目前實際情況,若最終經審計的公司2022年末凈資產為負值,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修訂)相關規(guī)定,在披露公司2022年度報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