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消息,中央文明辦、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網絡直播打賞、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
意見指出,近年來,直播平臺主體責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齊、打賞行為失范等問題多發(fā)頻發(fā),導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參與打賞,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帶來很多社會問題。
意見中明確,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 規(guī)范重點功能應用,網站平臺應在本意見發(fā)布1個月內全部取消打賞榜單,禁止以打賞額度為標準對用戶進行排名;加強高峰時段管理,高峰時段(每日20時至22時)單個賬號直播間“連麥PK”次數不得超過2次,不得設置“PK懲罰”環(huán)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