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看到的一份備忘錄,為荷蘭天然氣期貨提供交易平臺的洲際交易所(ICE)警告,歐盟限制天然氣價格的提議會讓歐盟天然氣價格更有可能漲到上限價格。
周一,捷克更新了歐盟天然氣價格上限的建議,希望在荷蘭TTF天然氣期貨即月合約價格連續(xù)五天超過每兆瓦時220歐元,且比歐盟評估的現(xiàn)有液化天然氣參考價格高出35歐元時,觸發(fā)價格上限——即將天然氣價格限制在220歐元。
這一方案比11月歐盟討論的計劃做出了不少改變。其中,上限價格從275歐元大幅下降至220歐元,且與液化天然氣的價差警戒線從58歐元縮小至35歐元。此外,TTF合約連續(xù)超過上限價格的監(jiān)測時間從10天下降到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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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無論計劃是放松還是收緊,對ICE來說都不是什么好的選擇。
弄巧成拙
ICE認為,盡管天然氣價格上限計劃是在降低歐盟國家受到天然氣價格波動的影響,但該計劃在實現(xiàn)中可能反而會推高天然氣價格。
它進一步解釋,如果價格攀升至相對接近上限的水平,天然氣賣家可能會回購空頭頭寸并停止出售天然氣期貨,以規(guī)避上限觸發(fā)時持有多頭頭寸的風險。由此導致的TTF賣方減少可能將進一步推高期貨價格。
ICE引用其外部客戶和機構(gòu)內(nèi)部的風險評估表示,僅僅提出上限價格的話,會大大增加觸發(fā)上限的可能性。
此外,ICE還指出歐盟的計劃還可能導致保證金需要提高繳納比例至80%,因為市場交易者提供更多保證金以確保違約時交易的繼續(xù)進行。而這種程度的保證金比例將破壞期貨市場的穩(wěn)定性。
我行我素
然而歐盟委員會拒絕對ICE的備忘錄進行評論。
周二,歐盟能源專員Kadri Simson透露,歐盟委員會聽取了交易所提出的擔憂和他們的想法,歐盟也因此為提案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措施。
所謂的保障措施即——如果價格上限造成負面結(jié)果后,如影響歐洲內(nèi)部金融穩(wěn)定或天然氣流動,歐盟委員會將立即暫停價格上限。
歐盟計劃在12月13日的能源部長會議上達成天然氣價格上限提議,但目前為止,各國政府的觀點仍難以彌合。
德國在內(nèi)的少數(shù)國家仍反對設置上限,比利時、意大利和波蘭則認為該方法十分有效。荷蘭建議歐盟僅對政府支持的天然氣交易設置價格上限,而比利時和波蘭等則希望設置一個波動的價格上限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