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元一根的招牌冰淇淋,6元一杯的招牌珍珠奶茶,還有那首“你愛我,我愛你,蜜雪冰城甜蜜蜜”的神曲以及那個標志性的“雪王”IP……帶著這一切,蜜雪冰城叩響A股大門。
9月22日,證監(jiān)會網站顯示,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申請獲受理。同時預披露招股說明書,公司擬登陸深交所主板, 擬申請公開發(fā)行不超過4001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占發(fā)行后總股本不低于10%,擬募集資金64.96億元。以低價策略橫掃茶飲、冰淇淋、咖啡賽道的蜜雪冰城有望成為第一家在A股上市的新式茶飲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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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資用于生產建設等項目
根據招股書,募集資金扣除發(fā)行費用后,將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募集資金到位時間以及項目進展情況投資于生產建設類項目、倉儲物流配套類項目、其他綜合配套類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其中,生產建設類項目主要包括定安縣蜜雪冰城食品加工項目(一期)、大咖國際產業(yè)園二期項目、大咖國際冷凍水果深加工項目、數字農業(yè)產地倉暨冷凍深加工項目和大咖國際產業(yè)園一期冷凍加工車間項目。占募集資金投資額比例分別為16.56%、14.28%、7.34%、5.04%和2.15%。
倉儲物流配套類項目主要包括智能生產加工和進出口基地及亞洲總部項目(一二期工程)、上島智慧供應鏈中心項目和省級分倉及前置倉構建項目,占募集資金投資額比例分別為8.52%、4.31%、4.11%。
其他綜合配套類項目主要包括營銷服務體系與直營網絡建設項目、數字化構架項目和研發(fā)中心項目,占募集資金投資額比例分別為3.82%、3.03%和1.58%。
此外,根據招股書,募集資金中的19億元將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占比為29.25%。
2019年度至2021年度、2022年1-3月份,公司分別實現營業(yè)收入約為25.66億元、46.8億元、103.51億元和24.34億元,分別實現凈利潤4.42億元、6.31億元、19.12億元和3.91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5.23億元、11.39億元、16.92億元和2.08億元。
根據收入構成,2022年1-3月,公司食材銷售金額合計17.56億元,同比增長72.16%;包括杯子、吸管、包裝袋在內的包裝材料銷售金額合計3.78億元,同比增長15.55%;包括冷藏柜、冰淇淋機、制冰機在內的設備設施銷售金額為1.16億元,同比增長4.78%。加盟管理費為6378.13萬元,同比增長2.62%。
公司主要發(fā)起人為張紅超和張紅甫。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兩人的持股比例均為42.78%。
門店增長速度較快
根據招股書,公司主要采用“直營連鎖為引導,加盟連鎖為主體”的銷售模式,通過門店銷售現制飲品與現制冰淇淋產品。截至今年3月末,公司加盟門店及直營門店數量分別為22229家及47家。另外,公司也通過電商渠道銷售茶包、杯子、玩偶等周邊產品。
2019年至2021年,公司門店年平均凈增加6643家,年復合增長率為68.49%。今年1-3月,公司門店數量凈增加1765家。報告期內,公司門店增長速度較快。
在生產過程中,公司執(zhí)行“以銷定產”的生產模式,生產管理部根據年度銷售計劃、現有產能及庫存狀況,合理制定年度生產計劃;生產部按生產計劃組織生產;質量部對原料入庫、產品制造、成品出庫等環(huán)節(jié)的操作流程和質量標準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報告期內,公司乳酸菌飲料生產、檸檬分揀及設備生產環(huán)節(jié)存在少量委托加工以及勞務外包。
公司自主生產的主要產品為食材中的固體飲料、風味飲料濃漿及果醬。2021年,這三類產品的銷量分別約為9.6萬噸、15.4萬噸、9.5萬噸,合計接近35萬噸。
今年1-3月,固體飲料每千克的銷售均價為23.37元,風味飲料濃漿每千克的銷售均價為9.71元,果醬每千克的銷售均價為11.83元,水果每千克的銷售均價為8.6元,茶葉每千克的銷售均價為74.35元。
截至3月31日,公司設立了四家公司從事海外經營業(yè)務。
公司稱,本次發(fā)行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將調配內部各項資源,加快推進募投項目實施,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爭取募投項目早日達產并實現預期效益,以增強公司盈利水平。此外,公司將積極推行成本管理,嚴控成本費用,提升公司利潤水平。
對于投資者回報,公司稱,未來3年,在公司當年盈利、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數且保證公司能夠持續(xù)經營和長期發(fā)展的前提下,如公司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事項發(fā)生,公司應當優(yōu)先采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
對于可能面臨的風險,招股書顯示,主要包括市場競爭風險、消費需求和消費習慣改變的風險、原材料采購價格波動風險、食品安全風險、質量控制風險等。公司特別提到,自媒體時代第三方擅自使用公司品牌形象進行創(chuàng)作的風險,公司推出“雪王”品牌標志以及公司的品牌主題曲后,在自媒體渠道被廣泛傳播,同時也引發(fā)了大量外部第三方基于公司的“雪王”品牌標志或主題曲進行二次創(chuàng)作。若未來,第三方未經授權使用公司特有符號制作發(fā)布非公司本意的圖片、視頻或音頻信息,將可能引起消費者對公司品牌的不利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