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955 證券簡稱:維遠股份公告編號:2021-006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 發(fā)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遠股份”或“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 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fā)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942,314,744.49 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使用募集資金 6,515,094.21 元(不含增值稅)置換已支付發(fā)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合計使用募集資金 948,829,838.70 元置換上述預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籌資金。前述事項符合募集資金到賬后 6 個月內進行置換的有關規(guī)定。
現(xiàn)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 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取得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核發(fā) 的《關于核準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21]2737 號),向社會公開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 13,750 萬股,股票面值為人民幣 1 元,發(fā)行價格為人民幣 29.56 元/股。此次公開發(fā)行股份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406,450.00 萬元,扣除發(fā)行費 用人民幣 18,456.46 萬元(不含增值稅),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87,993.54 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了 XYZH/2021JNAA20195 號《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首發(fā)募集資金驗資報告》。 公司已對上述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的相關監(jiān)管協(xié)議。具體內容詳見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書》。
二、 發(fā)行申請文件承諾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公司于《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序號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項目投資規(guī)模 擬使用募集資金規(guī)模 (萬元) (萬元) 1 35 萬噸/年苯酚、丙酮、異丙醇聯(lián)合 98,892.00 64,800.00 項目 2 10 萬噸/年高純碳酸二甲酯項目 53,819.00 53,819.00 3 研發(fā)中心項目 8,036.00 8,036.00 4 60 萬噸/年丙烷脫氫及 40 萬噸/年高 522,818.00 224,338.54 性能聚丙烯項目 5 補充流動資金 37,000.00 37,000.00 合計 720,565.00 387,993.54 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根據(jù)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進度,以自有資金先行投入。募集資金到位后,將用于置換先期投入的自有資金。若本次股票發(fā)行實際募集資金(扣除發(fā)行費用后)不能滿足項目的資金需求,則由公司通過申請銀行貸款等途徑自籌資金彌補資金 缺口。
三、 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情況 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 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金額為人民幣 942,314,744.49 元,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自籌資金預先投入 擬置換金額(元) 總額(元) 1 35 萬噸/年苯酚、丙酮、異丙醇聯(lián)合 545,832,936.40 545,832,936.40 項目 2 10 萬噸/年高純碳酸二甲酯項目 88,903,310.10 88,903,310.10 3 研發(fā)中心項目 4,942,482.00 4,942,482.00 4 60 萬噸/年丙烷脫氫及 40 萬噸/年高 302,636,015.99 302,636,015.99 性能聚丙烯項目 合計 942,314,744.49 942,314,744.49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 出具了 XYZH/2021JNAA20197 號《關于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鑒證報告》,認為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層編制的有關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預先投入情況的專項說明符合《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的相關規(guī)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年9月15日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實際情況。
四、 自籌資金預先支付發(fā)行費用情況 本次募集資金各項發(fā)行費用合計人民幣 184,564,566.04 元(不 含增值稅),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以自籌資金支付的發(fā)行費 用 為 人 民 幣 6,515,094.21 元 , 公 司 擬 置 換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6,515,094.21 元,具體明細如下: 序號 項目 不含稅金額 自籌資金預先投 擬置換金額 入總額(元) (元) 1 承銷及保薦費用 161,320,754.72 943,396.23 943,396.23 2 審計、驗資、評估費 9,622,641.51 4,622,641.38 4,622,641.38 用 3 律師費用 7,028,301.89 377,358.49 377,358.49 4 信息披露費、發(fā)行手 6,592,867.92 571,698.11 571,698.11 續(xù)費 合計 184,564,566.04 6,515,094.21 6,515,094.21 五、 審議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二屆 監(jiān)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fā)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942,314,744.49 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使用募集資金 6,515,094.21 元(不含增值稅)置換已支付發(fā)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合計使用募集資金 948,829,838.70 元置換上述預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籌資金。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六、 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 6 個 月,本次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fā)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jiān) 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綜上,我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fā)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二)監(jiān)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 6 個 月,本次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fā)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綜上,監(jiān)事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fā)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三)會計師事務所鑒證意見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 出具了 XYZH/2021JNAA20197 號《關于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鑒證報告》,認為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層編制的有關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預先投入情況的專項說明符合《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的相關規(guī)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年9月15日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實際情況。
(四)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事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fā)表明確同意意見,并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進行了專項審核,并出具相關審核報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證券發(fā)行上市保薦業(yè)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相關法規(guī)的要求。募集資金的使用與發(fā)行申請文件中的募集資金投向一致,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且置換時間距離募集資金到賬時間不超過 6 個月。因此,本保薦機構同意公司實施本次募集資金置換事項。 七、 備查文件 1. 《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 議》; 2. 《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二次會議決 議》; 3. 《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 第三次會議的獨立意見》; 4.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關于利華益 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 籌資金的鑒證報告》; 5. 《中信證券(60003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利華益維